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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滚球盘2017年绩效工作成效展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00:30文章出处:

今年来,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党代会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视察广西时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动力,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推进执法办案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截至11月30日,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7757件(其中诉讼案件418060件,执行案件139697件),同比增长12.73%,办结案件414332件,同比增长9.16%,结案率74.29%,各类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法定平均审理天数缩短36天。一审服判息诉率84.15%,同比增长8.04%。执结案件96802件,同比增长10.91%。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态势稳步向好,执行效率全国排名第九(结案平均用时),涉执信访化解率全国排名第一、网拍工作全国排名第二。智慧法院建设、司法体制改革、过硬队伍建设也取得较好的成效。周强院长在我们报送的《2017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汇报》批示肯定:“广西高院前三季度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年内几项工作要继续抓好落实。” 此外,广大干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全区法院共9个集体、22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27个集体、34名个人获得地市级表彰,自治区高院刑一庭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刑三庭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自治区高院刑一庭陆洪鸣被评为“全国打黑专家”、钟自彬等五名同志被评为“自治区打黑专家”,刑三庭吴莹被评为“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用新的发展理念统揽人民法院工作

2017年,自治区高院把迎接党的十九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法院工作的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四大战略”“三大攻坚战”“两个建成”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把准政治方向,保证法院工作始终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一)履职尽责,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司法保障。自治区高院党组坚持理念创新引领,以新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明确提出全区法院“七项重点工作”,坚持一抓到底,统筹推进。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今年5月自治区党委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今年2月在全区率先到百色干部学院举办以“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全区各级法院将贯彻新发展理念与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树立司法特色服务品牌,创新审判提质增效,创新驱动执行得了,创新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自治区高院分别到柳州、桂林、梧州、崇左等地采用现场会督导的方式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以重点突破推动全局工作开展。高院出台了司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18条意见;成功承办第2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和第三次全国法院外事工作会议,推进司法服务“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的建设;设立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和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司法交流新的平台,将为“一带一路”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组织全区法院干警收看十九大开幕盛况,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所做的报告,并在会后第一时间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高院机关干警大会、全区法院干警大会,及时下发学习通知对全区法院学习活动进行部署,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会议精神,把握精神实质,领会核心要义,以上率下,实现全区法院干警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全院全员全覆盖。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2017年第4期广西法院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区法院169名业务骨干在清华大学参加培训。举办高院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和部分骨干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以领导和骨干带头将全区法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持续引向深入。院领导带队,分头深入联系点和对口联系帮扶的百色乐业县宣讲十九大精神,与基层群众共商脱贫攻坚大计。

二、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大局,全力维护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密切关注社会治安新情况、新动态,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恐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跨国境犯罪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1-11月全区法院审结生效刑事案件29199件,判处罪犯38457人,同比分别上升0.8%、2.52%。一是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厉打击和高压态势,牵头制定《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指导意见》,挂牌督办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7件137人;指导全区法院开展“扫黄打非”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结黄赌毒黑拐骗案件5155件;加强与公安、检察、海关等部门协作,积极投入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全区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4767件,审结走私犯罪案件74件;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二是依法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邪教犯罪,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指导、审结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1件1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11件22人、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区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3件23人、“小官大贪”案件5件5人;指导跨省倾倒危险废物系列案件6件31人、挂牌督办走私生猪等农产品犯罪4件20人、指导审结在广西有重大影响的、涉案金额达到11亿元的正菱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积极参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领导或有关部门牵头的反邪教专项行动,全年指导和审理“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17件。三是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逐步推进反家暴联动机制的建立。参加最高法组织的“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暨法律适用问题座谈会”并作经验发言;出台广西在城市创立的联动机制和在农村偏远地区建立的“长老参与”制度以及与自治区公安厅、妇联联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均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赞誉;举办青少年法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指导中院承办走进校园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7年共建成122个法治教育基地,全区14个市111个县均建有固定的基地,每年受教育的人数达到100万。

(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抓好服务“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等指导意见的落实,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开展风险评估,加大指导力度,因案施策,强化措施,依法妥善审理在“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发生的征地拆迁补偿、企业改制、融资借贷等各类案件。截至11月,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222000件,同比上升14.02%,盘活涉诉资产988.07亿元。审结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涉民生案件159892件,维护民生权益。审理各类涉外商事、海事案件541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587件,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一是指导各中院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全区法院审结一审家事案件88848件,调撤结案50625件,调撤率56.98%,大量家事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组织开展了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区反家暴工作情况和10个典型案例,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二是做好人民法庭新建、恢复的批复工作。分两批下文同意新建、恢复、重建38个人民法庭,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增至332个,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诉讼。三是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促进困难企业重整发展。印发了《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全区法院破产案件快立快审,1-11月份共审理破产案件46件。抓好重大破产案件专门指导监督工作,下发《关于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破产重整工作有序推进,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四是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制定了《侵害商标专用权裁判指引》,对规范司法活动、统一司法标准,以及顺利推进司法改革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1—11月份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50件。

(三)强化和谐司法,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化解官民纠纷,促进依法行政。1—11月全区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738件,审结8164件,同比分别上升21.07%、33.99%。积极支持重大民生项目工程建设,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纠纷调解协调力度。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有效促进争议实质性解决。编撰了《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2015—2016年司法审查报告》,更好地发挥了行政审判在构建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二是与环保、国土等部门共建环境保护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共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1—11月份审结涉环境案件5177件,同比增长8.87%。自治区高院审结的一起环境保护案件被评为年度全国环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三是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司法人权保障。1-11月,全区法院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97件,结案389件。全区法院共计向411名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875.02万元,其中区高院向11名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49.5万元,保障了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依法获得赔偿。四是加强源头治理,积极稳妥处置涉诉信访。对重点人群、重点人员、重点案件、重点区域开展摸底排查。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法院院庭领导轮流值班接访、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锻炼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判后回访等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挂网督办的7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全区执行信访案件明显下降。

三、大力提升审判质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

(一)开展“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广西高院党组把大力提高审判质效纳入全年七项重点工作,出台了《关于大力提高审判质效的若干意见》。今年3月,在柳州、桂林召开了全区法院大力提高审判质效现场推进会,于5月10日到8月20日在全区各级法院开展了“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158283件。其中,审结2016年12月底前立案的案件47010件,旧存案件结案率85.72%;审结2017年1月1日后立案的案件194077件,为全年审判工作科学均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司法特色服务,促进地方发展。积极贯彻落实40条司法便民措施,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便民利民诉讼网络建设,开设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圩日法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为群众诉讼提供实实在在司法特色服务。在全区法院组织开展了“一院一品”“一地一特色”司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南宁法院开展服务“两个建成”排头兵活动,推行“指尖上立案”“网上诉讼”,妥善审理执行土地产权相关案件113件,促进城市扩大发展。来宾法院开展服务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活动,采取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联动司法帮扶企业等措施,促进“桂中水城”建设。二是服务工业企业项目。柳州法院开展服务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活动,设立工业园区法律服务中心、“调解速裁中心”,快速调处纠纷,执结一批重大项目征地拆迁案件。玉林法院开展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示范城市活动,出台“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实施方案,构建金融联动机制,指导企业防范金融风险。梧州法院开展服务西江黄金水道向东开放的龙头城市活动,设立工业园区巡回法庭,妥善处理涉园区企业案件283件。贵港法院开展服务港口新兴工业基地活动,在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和华奥汽车制造基地设立司法服务站、法官服务联系点,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30多起。三是服务生态旅游经济。桂林法院开展服务国际旅游胜地活动,探索方便快捷、群众满意的涉旅游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先后在客服点、漓江船上等现场调解纠纷案件166起,调撤率达71.6%。北海法院开展服务海上丝绸之路全域旅游城市活动,依托旅游法庭开展景区巡回审判,营造法治规范的旅游消费环境。贺州法院开展服务向东开放门户生态文明城市活动,出台保障生态健康产业和“两个千亿元产业”发展的意见,设立生态资源合议庭,探索“旅游+扶贫”的诉讼服务新模式。四是服务脱贫攻坚战。百色法院开展服务革命老区红色产业创新发展活动,组建壮语巡回法庭、结对帮扶服务队,妥善审理涉铝业、茶果等特色产业纠纷1200多件。河池法院开展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活动,成立脱贫攻坚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拔哥”流动法庭,建立易地安置扶贫司法服务站。五是服务“一带一路”重要门户。钦州法院开展服务“一带一路”重要门户港活动,发挥钦州海事法庭作用,在园区企业、社区村屯设立法官工作室695个,受理涉项目建设纠纷案件3409件。防城港法院开展服务国际枢纽港经济区活动,派出驻村、口岸调解联络站、中越商事双语巡回法庭,审理边贸、涉企纠纷案件3671件。崇左法院开展服务面向东盟沿边开放开发活动,设立边境贸易巡回法庭,建设村屯法治广场,创新司法服务南疆、国门、边贸工作机制。宁铁法院开展服务广西进入“高铁”时代活动,设立司法工作站,上动车、到沿线、进企业,就地调处矛盾纠纷。北海海事法院开展服务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发展活动,依法妥善审理海事海商一审案件508件,为扩大开放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组织开展执行攻坚活动,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号令,提出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广西执行难问题。

(一)各方参与齐抓共管。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把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依法治桂工作大局统筹推进,广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对涉党政机关案件实行拒执“一票否决”等绩效考核,自治区政府专门行文要求带头履行《意见》;自治区人大将广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列入201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督查计划,9月1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广西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自治区政协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列为2017年第一次界别协商会重要议题,先后深入全区各地调研助力。

(二)“执行攻坚年”主题活动成效显著。截至11月底,全区法院遗留的13083件历史积案已执结12669件,结案率96.84%,基本甩掉了积压多年的历史包袱,同时,新收执行案件的执行到位率大大提升,到位金额118.41亿元。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挂网督办广西执行信访案件共56件,案访比为万分之4.7,环比下降13.95个基准点,平均化解率为83.33%,位居全国前列。

(三)创新执行体制机制破解瓶颈难题。一是部分法院引入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利用保险杠杆效应,放大悬赏金额,减轻支出成本。二是积极发挥“执转破”机制作用,大力推进执行移送破产工作,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三是利用新媒体平台精准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积极探索利用微信或今日头条等软件在失信被执行人住址周围人群精准投放其失信信息或悬赏公告,助推执行。

(四)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一是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与银行、公安、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互联互通,实现执行信息“一网打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工商登记、证券、不动产等14类16项信息进行在线查询,并将网络查控财产类型逐步扩展到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衍生产品,基本实现对主要财产形式及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一网打尽”,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二是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结合广西实际,向全区法院下发《关于网络拍卖操作流程规范(试行)》,同时推出当事人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询价确定起拍价等创新做法。全区法院通过司法网拍,处置财产时限平均缩短30天,取得“三高两低”(受众率高、成交率高、溢价率高,成本低、投诉低)的良好效果。自今年3月全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以来,全区已有129家在淘宝、京东等司法拍卖平台实行网络司法拍卖,上拍覆盖率99.23%。截止11月30日,全区法院通过内网系统推送拍品8205件,成交金额27.65亿元,标的物成交率87.47%,溢价309.83%,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9379.88万元。广西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目前位居全国第二位。

五、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推进司法改革落地生根

一是抓好司法责任制落实。相继出台《关于组建新型审判团队的意见》《关于审判职权配置及运行规范的暂行规定》《关于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意见》《关于全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等改革规范性文件,推动全区各级法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审判职权,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审判管理改革,推动院、庭长监督管理方式由定案把关向流程管控、微观监督向宏观管理转变。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抓好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在完成首批4331名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基础上,自治区高院正积极筹备第二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全区各级法院在完成全区法院法官职务套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开展了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工作以及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工作。三是抓好职业保障制度落实。结合广西法院实际,自治区高级法院制定印发了《广西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了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目前,全区各级法院正在根据该奖金分配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和奖金分配具体办法。四是抓好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高院与自治区编办共同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防城港市中院、上林县法院、桂林市雁山区法院、北海市铁山港区法院、东兴市法院和凭祥市法院等6个试点法院,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此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繁简分流、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人民陪审员制度、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家事审判改革等,广西法院都有独具特色的探索创新。

六、强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努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全区各级法院根据受理案件数量、案件类型、人员数量、法官素质等多种因素,科学组建审判团队,实现部门之间、法官之间工作强度动态平衡。积极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如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等探索在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门的审判辅助人员,集中负责审判辅助事务,让法官集中力量办好案、快办案。通过全面深化繁简分流推进审判工作提速,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刑事速裁等程序的优势,简化裁判文书和庭审方式,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截至11月,全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63336件,占一审审结案件的63.45%。二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全区130个法院全部建成功能完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完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高清设备的安装,具备了互联互通,在线视频接访的条件。正式启用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开发的人民法院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为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提高信访处置的实效性奠定了基础。三是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完善提升了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全区三级法院实现了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社会关注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加强文书制作和释法说理,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全国32家高院中,广西高院上网裁判文书数量位居第11位,与去年相比排名提升了5位。四是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清理兑现执行案款专项工作,强化审级监督和审判监督,坚持案件网上督办、卷宗网上评查、庭审网上观摩、质效网上评估,落实发回重审、改判、赔偿案件剖析反馈机制,促进公正司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细化归纳成100多项具体任务,研究制定了落实整改方案,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五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媒体融合发展的重大部署,全区各级法院大力宣传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政法工作、审判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和各家媒体专门设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大力提高审判质效”专栏;加强自治区高院官方微信微博建设,常年来位居全国法院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前列。六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全区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530件,共向3220名案件当事人发放了执行款,执行到位金额8141.61万元,司法救助1967人,累计发放救助金758万元。出台了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意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财产保全,降低权利落空的风险;建立了司法救助案件归口办理机制,向诉讼案件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6821.29万元,同比上升17%,体现人文关怀。同时,注重强化便民利民诉讼服务,认真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立案标准,享受标准化的立案服务。

七、组织开展信息化建设重大战役,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编制完成了《广西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并请求自治区政府纳入广西电子政务规划。在全区法院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重点完成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审判软件升级等项目,实现了多渠道多平台分流立案以及法官办案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案件,推进了广西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崇左、防城港、东兴等地考察调研时,对广西法院信息化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称赞“这几年,广西法院信息化建设上了很大一个台阶,一手改革一手通过信息化来破解难题,比如执行难等疑难的难题,同时方便了群众,推动了司法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二是持续推进全区法院“两庭”建设。适应司法改革新需求,建立了全区法院“两庭”等业务设施信息图库;加大了对在建“两庭”项目中央资金使用和标准建设情况的督查指导力度,确保符合规定;及时开展了恢复和新建的人民法庭调研摸底工作,2017年在全区恢复和新建了人民法庭30个,更加方便群众诉讼;在全区法院新建了100个科技法庭,推动提升了庭审公开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大力提升基层司法水平。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对法官能力提升的新要求,培训资源重点向基层倾斜,今年增加培训基层干警1237人次。开发了面向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移动办公、智能辅助办案、审判质效评估等软件,深化了信息化应用,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方便了法官办案,有效地畅通了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八、强化队伍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努力提升干警能力素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治区高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全覆盖。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高院党组逐级约谈全区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对违纪违法零容忍,依法惩处严肃问责,查漏补缺严格整改。今年广西法院系统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54人(含2016年旧存6人),其中高级法院3人,中级法院12人,基层法院39人,办案和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二是扎实开展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活动。从思想、纪律、作风、担当、管理五个方面,深入查找法院队伍当中存在的理想信念不坚定,是非不辨、方向迷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问题,坚决防止和遏制司法不公,对司法腐败零容忍。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区法院扎实开展了“执法执纪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及“扣押扣划财物大检查专项行动”,认真分析查找制度规定、执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三是持续开展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编撰了《铁规禁令学习手册》下发全区法院干警人手一册,结合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深挖思想根源。今年5月,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先后对5个中院、9个基层法院开展督导,推动司法廉洁教育入脑入心,取得实效。四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先后举办各类业务培训近100期,培训约3万多人次。注重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扎实开展了全区法院基层法官轮训工作;注重利用系统外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培训,委托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举办了四期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积极开展壮汉双语法官培训,举办了第三期“全国法院壮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在东兰县设立了广西法官学院壮汉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及红色教育现场教学基地。主动向最高法院申请,设立了涉外培训基地和网站,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依托广西法官学院设立了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和中国—东盟国家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五是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干警的宣传表彰,积极传播法院正能量。利用新媒体的新力量,在广西高院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设置专栏对荣获“全国(全区)优秀法院”“全国(全区)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的广西法院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共播出50期,有效地传播了法院正能量。六是积极深化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法院文化建设平台,坚持每年主办一次面向全区法院的专题文化活动,如演讲比赛、书画摄影展、文艺汇演等,今年11月成功举办了“全区法院第四届法官运动会”。积极鼓励、支持和指导全区法院创作推出法院题材的文艺作品,积极推动全区各级法院讲好广西法治故事,传播司法好声音。参加中央政法委“平安中国建设宣传”系列作品征集活动和最高法十佳微电影评选活动,从报送的300余件作品中,择优选送了7部微电影、18幅摄影作品、2部微视频、2部音乐电视片及8篇纪实文章参赛,自治区高院获组织奖,有2篇征文、1部微电影、1幅摄影作品、1部原创音乐获奖。

来源:高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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