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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法院分析农村涉赌刑事案件
作者:张秋华 黄茜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3日 14:00文章出处:

近年来,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村涉赌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涨趋势且参赌群众涉及面较广。2013年至今共受理涉赌案件27件53人,参赌人员约为420人。

笔者就此类型案件开展调研,发现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涉及的罪名主要是开设赌场罪。在受理的27件涉赌案件中,开设赌场罪为24件,占涉赌案件总数的88.89%。除此以外,案件类型为赌博罪。二是春节期间为涉赌案件的高发期。调研数据显示,三年来发生在春节期间的案件总数为16件,占案件总数的59.2%,远高于其他时间段。三是赌博方式多样,方法简单,赌博工具多为石头、牌类、玉米籽、木板等随处可见的物品。三是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年龄普遍偏大,男性居多。在53名被告人当中,74.3%的被告人仅仅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学历最高的仅仅为高中,40岁以上者有31人,占58.4%,年龄最大的为51岁,同时男性居多,男性有39人,占涉案人数的73.8%。四是涉赌的地点多为村屯的商店。在受理的27件案件中开设赌场或者赌博的地点为村屯的商店的为14件,占案件总数的51.8%。

经笔者分析认为,农村涉赌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当前部分群众价值观错位,缺乏必备的谋生技能。一方面,当前部分农民价值观错位,企图不劳而获,幻想通过赌博达到一夜暴富的目的;另外一方面,存在相当部分的农村闲散人员,缺乏谋生必备的技能,以赌博为生。

二是法律知识普及不到位。开设赌场、赌博等涉赌案件被告人多数是当地的农民,由于没有系统性、规范性的普法教育,他们往往欠缺法律知识,认为赌博并不违法,提供赌博工具、抽取“水籽钱”也不是犯罪,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法律上的认知。

三是当前农村文化生活单调。当前农村文化较为落后,网络不发达,开通网络费用高,娱乐运动场所及设施缺乏,大量外出务工的村民在春节期间返乡以后无法适应单调的农村生活,容易群聚赌博,让犯罪分子有了可趁之机。

四是农村涉赌犯罪缺乏有效监管。由于农村地广人稀,隐蔽性高,加上派出所民警及治安联防员人力有限,难以做到经常性、全局性的涉赌检查,缺乏对农村涉赌犯罪的有效监管,因而容易滋生涉赌犯罪。

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拓宽创业就业渠道。一方面,要通过宣传社会主义新文明,教育群众从思想上杜绝不劳而获等腐朽观念;另外一方面,通过引导群众创业来拓宽就业渠道、带领群众致富;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引进相关技术专家不定期开展种植、养殖、生产方面等技能培训。

二是创新宣传载体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政府、司法机关、村委等部门多方联动,组织干警深入农村开展法律知识,广泛利用图片、电影、宣传册等形式,通过小品、宣传册、图片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让群众明白赌博最终会导致家破人散的危害后果,从而激发群众自觉抵制赌博行为的意识。

三是丰富娱乐活动促进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多元化。积极发展农村网络工程,鼓励有条件的村屯设立公共免费无线网络,满足农村年轻人上网需求;增加农村娱乐设施,通过增修棋牌室、球场等运动场所,添置棋牌类、球类、健身器材等运动设备,挖掘擅长跳健身操广场舞的能人,每天定时定点免费组织跳健身操、广场舞,激发群众对健康娱乐活动的兴趣。

四是加大相关部门严防严控力度。相关司法部门要做到早发现早铲除,发现一处赌场,就要铲除一处,勤巡逻,不定期对不特定的村屯开展抓赌行动;公开电话、短信、网络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对赌场赌博进行举报;在赌博高发期增设村屯抓赌队员,加强对村屯的巡逻,严防赌场再生。

来源:柳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谢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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