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法院新闻>图片新闻>正文
去年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371件5939人
作者:张严方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10:10文章出处:
作者:张严方  发布时间:2018-06-26 10:10:00 打印 字号: | |
  • 发布会现场
  • 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中)、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周腾(右)、高院刑一庭副庭长钟自彬(左)出席新闻发布会
  •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媒体记者
  6月2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全区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和参与禁毒工作情况,并公布五起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7年,全区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5371件593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管制、拘役5068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868人,重刑率14.62%。今年1-5月,全区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2090件227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管制、拘役197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50人,重刑率11.01 %。

  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介绍,广西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呈现五个突出特点: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二是大宗毒品犯罪及武装贩毒日益突出;三是涉案毒品种类呈现多样化;四是制毒犯罪呈爆发式增长;五是毒品次生犯罪屡有发生。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毒品犯罪形势,全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始终将严厉打击的锋芒重点指向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注重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全区法院在加大对毒品犯罪惩处力度的同时,充分结合广西毒品犯罪形势和特点,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加大审判指导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编发典型案例、召开专题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不断规范广西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提升审判质量,确保依法、准确惩治毒品犯罪。

  据了解,今年5月中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组织全区各级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对335件毒品犯罪案件447名毒品犯罪分子集中公开宣判。同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一批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执行了死刑。

  此外,全区禁毒重点整治地区的各级法院,建立禁毒对象帮教制度,采取与社区、学校、团体建立禁毒工作协作关系等形式,以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为载体,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禁毒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社会氛围,助推重点整治地区的毒情形势明显好转。
责任编辑:蔺晶晶

上一条:广西法院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在武汉大学成功举办 下一条:团伙涉嫌走私旧汽车127辆案值逾两千万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桂ICP备12003722号
软件设计制作与技术支持: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本网站推荐您使用IE 7及以上浏览器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031号